单选题第17章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1 / 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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系统集成项目管理工程师 · 第三版 · 第17章 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
评标澄清能不能修改投标技术方案?
1 道章节练习题
答案与解析
正确答案 B
先分清“解释原来写了什么”和“改成另一个承诺”。甲针对已有描述作必要说明,题设明确不更换型号、配置或承诺,可属于澄清。乙要更换核心设备,让原本不满足实质性要求的方案达标,已经不是解释原文件,不能借澄清完成。《招标投标法》第39条允许必要澄清或说明,同时限制其范围和实质性改变。故选B。
把乙的动作倒过来想:如果把新设备拿掉,原投标方案仍不达标,说明他不是在说明同一个方案,而是在换方案。甲则要证明两处简称指向的仍是原来那台设备。判断不看文件名写着“澄清函”还是“说明书”,看答复有没有改变原承诺。
选项分析
- A
- 把评标阶段当成第二次投标机会。尚未定标并不意味着可以重新配置技术方案。
- B
- 正确。甲不改变原有范围和承诺;乙通过替换核心设备改变实质内容,越过澄清边界。
- C
- 走向另一个极端。法律允许对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澄清,并非禁止一切说明。
- D
- 采购方希望方案更好,也不能成为评标期间允许实质性修改的理由。
容易混淆的地方
最容易误选A:觉得项目还没签合同,技术方案就能再商量。题干是招标投标中的评标,不是普通商业洽谈,不能把两套规则混用。
再巩固一步
- 用两栏复盘:左栏写原承诺,右栏写澄清后承诺;范围或实质内容改变时就要警惕。
- 本题仅讨论适用招标投标法的评标澄清,不把规则直接套到所有采购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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